《银州区大气环境区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来源:银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以改善银州区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采取集中综合整治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期间(2021618日至2021718日),欢迎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及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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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112000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银州分局

                                                              2021618

正文 text

  银州区大气环境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银州区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采取集中综合整治与常态化管理相结合,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保障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银州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各点位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3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4.4%以上;2022年,各点位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3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5%以上;2023年,各点位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3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7%以上。

  二、重点管控区域划分

  以主城区环境敏感中心点(大气国控点)为中心,采取分区治理的办法,对每个国控点逐一划分“禁止区域、限制区域、控制区域”。

  1.禁止区域。以监测点位为中心周边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燃煤锅炉企业;所有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必须齐全;散煤用户禁止使用非清洁炉具燃煤;禁烧冥纸、禁放烟花;禁止焚烧秸秆、荒地、垃圾和落叶;禁止国Ⅳ以下柴油货车在低排放区内通行;禁止露天加工石材;禁止物料场、堆料场露天无苫盖堆放;禁止区域内扬尘无组织排放;铁西点位周边农田落实保护性耕作。

  2.限制区域。以监测点位为中心周边2-3公里范围内,加大

  监测、监管力度,点位3公里范围内相关涉气企业依法依规安装在线监控;渣土运输车按指定路线通行;区域内道路采取湿式清扫;指定烧冥纸和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限制随意焚烧冥纸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散煤用户须安装使用清洁炉具。

  3.控制区域。以监测点位为中心周边3-5公里范围内,严格项目审批,要求现有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必须完备并达标排放,严控无组织排放;清查“散乱污”企业,控制再生资源企业数量,取缔无证经营企业;农作物落实控茬收割,秋收后及时打捆离田,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所有餐饮户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达标排放;加强建筑工地抑尘管控,所有工地做到“六个百分百”(即工地周围百分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百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百分百硬化、拆迁工地百分百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百分百密闭运输)要求。

  三、重点管控时段划分

  1月份至3月份,突出供热企业、焚烧秸秆和燃放烟花、焚烧冥币的管控;4月份至5月份,突出扬尘、焚烧秸秆的管控;6月份至9月份;突出涉挥发性有机物工业企业、机动车的管控;9月份至10月份,做好农作物秸秆控茬收割,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11月份至12月份,突出燃煤企业监管,抓好秸秆禁烧工作落实。

  四、重点任务及治理措施

  (一)工业源污染防治

  对点位5公里范围内涉气工业企业开展监督性检查,建立执法检查管理台账,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并做到达标排放。组织企业针对自身主要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制定管控方案,强化在线监管,督促企业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备。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二)生活源污染防治

  1.餐饮油烟整治。全区所有经营的餐饮饭店必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并定期清洗,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以烧烤(烤肉)和大型餐饮门店为重点整治对象,依法查处超标排放行为。建立动态更新管理台账,于7月底前完成区域专项整治,确保区域内所有餐饮企业达标排放,坚持常态化管理。

  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龙山乡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冥币焚烧管控。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殡葬行业和殡葬市场的监管,坚决打击和查处非法经营丧葬用品的行为。相关部门加大对“三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早市场)“三店”(日杂店、食杂店、寿衣店)等经营场所的检查监管力度,严格控制烧纸等商品的销售渠道;对冥纸等封建迷信用品生产厂家进行取缔和查处;对城市道路、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销售封建迷信用品、抛撒焚烧冥纸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扰民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同时加强文明祭祀的宣传力度。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龙山乡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鞭炮燃放管控。倡导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倡导企业和市民在节假日、婚庆、典礼使用电子鞭炮,并做

  好宣传工作。做好鞭炮燃放应急管控工作。

  牵头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4.散煤污染控制。

  (1)实施清洁能源改造。结合民生项目,2021年9月底前,完成大气国控点3公里范围内所有散煤用户清洁炉具替代。研究煤改电、煤改气的可行性,努力实现重点区域燃煤清零。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龙山乡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严厉打击无照散煤销售点。禁燃区内禁止销售散煤;对允许销售范围内的销售点要做好煤质抽检工作,对销售劣质煤网点依法查处,同时做好日常监管工作,防止死灰复燃。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

  责任单位:龙山乡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秸秆焚烧管控

  严格落实“禁、限、控”区域管理要求,按照《银州区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银州区农作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要求,抓好禁烧落实,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严格落实水稻控茬收割,秸秆打捆离田。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要增加巡查频次,强化管控,落实问责。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龙山乡政府

  (四)加强扬尘源污染防治

  1.建筑施工扬尘。严格督促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市政施工工地执行“六个百分百”要求。禁止未安装密闭装置(或苫盖)的渣土运输车辆从事工程运输。每月至少开展2次巡检并建立管理台账,对“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依法查处,并限期停工整治,严格做好开复工验收工作。2021年8月底,建筑(含拆迁)工地全部完成安装视频监控。对施工地、拆迁地要求使用雾炮降尘。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2.工业企业扬尘。对商混企业每月至少开展巡检2次并建立管理台账;督促企业做好厂内路面硬化、物料全覆盖,适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严格要求企业运输车辆落实密闭苫盖;对木材、石材加工企业开展巡检,对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严格管控,督促生产商户进行室内作业,并对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进行收集;对废品收购企业严格要求厂内做好路面硬化,适时采取洒水抑尘措施,督促企业进行密闭作业,做好生产过程中粉尘收集工作,严禁企业焚烧一切垃圾废物。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3.道路扬尘管控。

  (1)开展路面破损、地面裸露情况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对巡检过程中发现道路、路边石出现破损处采取覆盖措施并及时修复;组织道路两侧、隔离带绿化,提高绿植覆盖率。对未能进行绿植或硬化地块采用绿色防尘网布进行覆盖,做到黄土不露天。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2)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主要干道采取湿式清扫,对不能机械化低尘清扫的道路要增

  加小型机械化或人工保洁频次。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龙山乡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4.河滩扬尘管控。对辽河河滩巩固封育成果,严禁放牧。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龙山乡、各街道和区直相关部门要把重点区域环境整治放在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管控措施。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建立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广泛参与的管控格局,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组织开展治理工作,区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依据本方案制定本部门相应的工作计划。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将按月调度工作推进情况。

  三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在电台或新闻媒介设定环保专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进行曝光,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推动管控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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