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政策简明问答

来源:银州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7日

  1、问:政府统计中有关统计的法律、法规、规章有哪些?如何查找?

   答:政府统计中有关的统计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统计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等;统计规章有《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

  这些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可以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法规”栏目查找,链接地址:http://www.stats.gov.cn/gk/。

   2 、问:如何举报统计违法行为?

  答:目前,举报统计违法行为有三条渠道:一是通过拨打举报电话:010-68512113;二是将举报内容发送至电子邮箱:fgjc@stats.gov.cn;三是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违法举报”(http://www.stats.gov.cn/hd/tsjb/)栏目填写相关信息。

  3、问:政府统计调查包括哪些?

   答:据《统计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的规定,统计调查项目包括国家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和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国家统计调查项目是指全国性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项目。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由国家统计局制定,或者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报国务院备案;重大的国家统计调查项目报国务院审批。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专业性统计调查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统计调查对象属于本部门管辖系统的,报国家统计局备案;统计调查对象超出本部门管辖系统的,报国家统计局审批。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地方性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分别制定或者共同制定。其中,由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报国家统计局审批;由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报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报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

   制定统计调查项目,应当同时制定该项目的统计调查制度,并依照《统计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一并报经审批或者备案。统计调查应当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或者原备案机关备案。

  4、问:中介机构能从事政府统计业务代理和统计调查吗?

   答:目前,在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中,对从事统计业务代理和统计调查事项有下列专门的规定和要求:

  (1)中介机构如果接受境外组织、个人或者境外组织在华机构委托、资助进行的市场调查和社会调查,与境外组织、个人或者境外组织在华机构合作进行的市场调查和社会调查,将调查资料、调查结果提供给境外组织、个人或者境外组织在华机构的市场调查和社会调查的,应当按照《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涉外调查许可证,开展涉外社会调查应当事前报经审批。

  (2)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及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等国民经济行业法人单位及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重点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及其他第三产业重点耗能法人单位等联网直报单位,应当独立、真实地通过互联网自行报送统计资料,不得委托其他单位代理报送统计资料。

  (3)《统计法》规定,利用统计调查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除上述三项规定外,统计法律、行政法规尚未专门对从事统计业务代理和统计调查事项作出规定。

  5、问银行机构的居民存款,是通过什么方式计算入GDP的呢?

  答:国内生产总值(GDP)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金融业增加值主要反映的是金融机构提供的相关服务的价值,银行存款并不直接计入GDP。通常意义上来讲,当期新增的银行存款越多,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越多。

  6、问:想了解工业各行业的平均利润率

  答:衡量行业平均利润率的指标主要是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利润总额÷主营业务收入×100%,单位:%。对于年度数据,您可以自行计算。

  工业分行业情况可查阅国家数据库,查找途径为“年度数据——工业——按行业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也可参考《中国统计年鉴》“工业”章、《中国工业统计年鉴》分行业指标。

  https://data.stats.gov.cn/index.htm

  7、问:依据统计局口径,单位的退休返聘人员人数是否计入在职职工人数,对应支付的报酬是否纳入单位工资总额?

  答:劳动工资统计中,关于离休、退休、离职等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这部分支出不在工资总额的统计范围。返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虽然不是在岗职工,但作为其他从业人员,应统计在本单位从业人员中,其对应支付的劳动报酬也应纳入单位的工资总额中。

  8、问:企业发放给职工的劳模补贴是否计入工资总额?

  答: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补贴。企业发放给职工的劳模补贴,不管是奖金性质还是补贴,都属于劳动报酬性质,应纳入工资总额统计。

  9、问: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中耐用消费品和一般日用品各包括哪些内容?

  答: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统计调查涵盖1300多个基本分类的工业产品,根据产品用途,各基本分类可划分为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两类,其中生产资料又分为采掘、原材料、加工三类,生活资料分为食品、衣着、一般日用品、耐用消费品四类。耐用消费品主要包含家用电器、家具、汽车等产品。一般日用品主要包含玩具、体育用品、工艺美术用品、日用塑料用品、家居用品等产品,涵盖除食品、服装、耐用消费品外的其他生活资料产品。

  10、问:我国中年人群年龄范围,老年人群年龄范围

  答:我局在人口统计上一般将年龄划分为三个阶段,0-14岁为少年儿童人口,15-64岁为劳动年龄人口,65岁以上为老年人口。

  11、问: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是否含税?

  答:流通领域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是指重要生产资料经营企业的批发和销售价格。与出厂价格不同,生产资料市场价格既包含出厂价格,也包含有经营企业的流通费用、利润和税费等。

  12、问:房地产商当年未建完的房子怎么核算呢,属于存货投资吗?买卖二手房时因房价上涨导致的高出卖方买房的那部分会计入GDP吗?

  答:1.当年未建设完成的房屋计入存货变动,是资本形成总额的一部分。

  2.房屋交易中由于房价上涨而给卖方带来的收益,不会计入GDP。这类收入应当在重估价账户中进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