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局政策简明问答
来源:银州区卫健局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7日
一、什么是独生子女费?
答: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居民,享受下列待遇:
(一)从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十八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低于十元奖励费或者一次性奖励二千元;
(二)子女托幼费、医疗费,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当地规定予以补贴;
(三)职工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每月发给十元或者一次性发给二千元补助费;无工作单位人员男满六十周岁、女满五十五周岁后,按照有单位人员标准发给补助费,由当地财政支付。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是什么?
答: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是为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重点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因子女伤残死亡造成的特殊困难,有效地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而建立和实施的一项特别扶助制度。
三、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是什么?
答:农村户籍人员年满60周岁独生子女家庭、双女户。 符合《计划生育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四、非医师行医怎么处罚?
答:对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非医师行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五、什么是职业病?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六、对公共场所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处罚实施依据是什么?
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2017年12月26日修订)第三十五条: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营业曾受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罚的;
(二)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三)以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对涂改、转让、倒卖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由原发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注销。”
七、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多少年?
答:根据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管理范围发放,有效期四年,每年复核一次。有效期满前六个月重新提出申请换发新证。《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的申办按《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
八、什么是诊所备案制
答: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设置诊所应当报拟设置诊所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取得诊所备案凭证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九、诊所备案应当提交那些材料
答:诊所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诊所备案信息表;
(二)诊所房屋平面布局图(指诊所使用房屋按照比例标识,注明功能分布和面积大小);
(三)诊所用房产权证件或租赁使用合同;
(四)诊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五)其他卫执业证书复印件;
(六)诊所规章制度;
(七)诊所仪器设备清单;
(八)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
(九)诊所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置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代表人身份证明。
十、个人想申办中医诊所,如何办理?
答:根据国卫医政发【2022】33号,中医(综合)诊所是指以提供中医药门诊诊断和治疗为主的诊所,中医治疗率不低于85%。国中医药医政发【2023】2号,拟举办的中医诊所,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中医治疗率100%。报拟举办诊所所在地县区级中医药主管部门(一站式)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十一、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老百姓提供哪些免费的服务项目?
答: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为辖区常住居民提供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健康教育3.预防接种4.儿童健康管理5.孕产妇健康管理6.老年人健康管理7.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9.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10.中医药健康管理11.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12.卫生监督协管)
十二、什么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答: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主要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为辖区常住居民(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提供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由政府承担,居民接受服务项目内的服务不需要再缴纳费用。
十三、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有哪些内容?
答:为辖区年龄在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包括:(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2)每年进行一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包括体格检查与辅助检查。(3)告知本人或其家属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针对性健康指导。(4)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十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有哪些内容?
答:为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服务。主要包括精神分裂、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提供1、患者信息管理2、随访评估3、分类干预4、健康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