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情况
2024年收到中央直达专项31896万元,社保医疗等民生项目资金11561万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6609万元、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212万元、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5887万元、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180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7447万元。截至目前已全部分配到相关业务股室,分配率达到100%,依据各项目执行部门申请已下达 10844万元,下达进度达到34.0%。
(二)工作措施
一是精准使用,紧扣直达资金使用方向。统筹安排合理调度库款,严防资金闲置、挪用、效益低下。结合“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和迫切需要实施的民生项目,精准把握上级直达资金政策意图,科学分配使用中央直达资金,将直达资金主要投入到三保等重点民生项目,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加快支出,确保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点对点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户,密切关注直达资金下达及支出情况。同时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根据支出需要及时拨付资金,针对直达资金使用方向和进度与相关部门保持充分沟通,确保落地见效,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预警监管,完善直达资金监督体系。依托一体化系统与直达资金系统,及时有效地解决单据业务不规范填报等问题,关注提升资金序时进度,及时督促区直部门加快执行进度,严格执行“线上数据与线下业务”一致性原则,及时督促股室和部门将支付明细及资金发放等相关数据导入监控系统,进一步优化直达资金监管,强化监控结果运用。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