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严格在限额内规范举借,及时偿还到期本息。
第三季度共偿还债务本息21900万元。
(一)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按计划有序推进隐性债务化解,分类落实化债资金来源。
一是压实各债务单位化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年度隐性债务化解计划,确保及时化解到期存量隐性债务。
二是充分发挥债务监管平台的监控作用,进一步加强债务信息分析和风险研判,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三是积极筹措资金,全面落实隐性债务月报要求,及时动态反映隐性债务的变动情况。
(二)加大融资举债行为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政府担保行为,严禁新增隐性债务。
根据上级债务管理相关要求,我们严格落实风险预警机制,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杜绝产生违规举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