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银州区汽车维修行业烤漆房排污整改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银州区政府高度重视您提出的提案,明确由生态环境分局主办,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局协办。接到提案件后,生态环境分局协同三家协办单位对银州区汽车维修行业喷漆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梳理了关于对汽车修理场所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我区现有汽车维修场所均不在《名录》规定内。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2014)对环境保护条件作出了规定。
由于区住建局(交通)职能不全,行业管理在市级部门。生态环境分局已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委员提出的汽车喷漆问题,并将积极配合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开展汽车维修企业许可、加强维修市场监管,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促进汽车绿色维修发展。区综合执法局将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并采取机动巡查和蹲守方式加强日常管理;区市场局加强对无照经营行为的管理。
附加:相关规定摘录对政协区十一届第一次会议第Z110113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银州区汽车维修行业烤漆房排污整改的提案.wps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银州区分局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