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3-00026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机构: 银州区文旅广电局 成文日期: 2023-04-19
 标  题: 对政协区十一届第二次会议第Z110201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打造文体教育一条街的提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7-20

对政协区十一届第二次会议第Z110201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打造文体教育一条街的提案

来源:银州区文旅广电局 时间:2023-07-20

王艺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文体教育一条街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第五十九条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

  依据管理条例无法将娱乐一条街改造成《文体教育一条街》。如以后条例有改变或调整,我局将第一时间将委员的提议纳入参考范围。

  

铁岭市银州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