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4-0000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银州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5-18
 标  题: 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41112号建议的答复:关于落实门前“包净化”杜绝沿街商铺乱扔垃圾的建议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7-31

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41112号建议的答复:关于落实门前“包净化”杜绝沿街商铺乱扔垃圾的建议

来源:银州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4-07-31

  关于落实门前“包净化”杜绝沿街商铺乱扔垃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银州区城市管理水平,维护整洁有序的城市形象,依据《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门前五包责任书》,并已下发到各街道执法队。各街道已安排执法人员进行沿街宣传,并与沿街单位、商户签订了责任书。

  责任书中的“五包”中包净化为:责任区内环境整洁,随脏随扫,保证责任区内无纸屑、果皮、烟头,无积水、积雪、积冰,严禁将生活污水随意倾倒至井篦中,严禁将生产、生活废弃物堆放在路边,做到集中存放、有序处理。

  您的提案无论从历史原由、现状,还是从法律法规以及下步工作建议都非常的完善全面,我们根据您的提案认真思考研究,制定以下措施:一是督导各街道执法队选派一名市容督导员,负责监管沿街商户门前责任区环境整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与社区建立密切联系,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活动,请社区工作人员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商户责任意识。三是责成银州区城管执法局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街道执法队开展“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评比,并制作《门前五包工作简报》半月刊,进一步提高各街道执法队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区将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充分了解门前五包的内容范围和意义,明确这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并在全社会形成“门前五包人人参与,美好城市家家受益”的社会风气。同时,我区将对沿街经营商户门前五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履行或履行不到位的商户,依法进行处罚。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政府

  2024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