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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银州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龙山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铁岭市银州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一、 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灾区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根据铁岭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凡是在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灾、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山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应遵循下列原则: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会各界的作用。
四、预案目的
1.进一步合理设置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2.进一步规范应急响应程序及措施。
3.进一步完善预案基本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