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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州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山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银州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州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全国和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以下简称“回头看”)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加强耕地保护,防止“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结合铁岭市“回头看”工作方案要求,区政府决定在全区集中开展“回头看”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止耕地“非农化”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回头看”,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治理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排查整治范围
这次“回头看”重点聚焦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改变耕地性质及用途的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参照《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自然资规〔2020〕1号)。
2019年“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另案处理”问题,不纳入此次“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排查整改之列。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核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情况。对照2019年“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台账,对排查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逐一核查,重点查看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
(二)排查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对龙山乡备案的设施农业项目要全面查,对土地利用现状图中现状为设施农业用地的地块要全面查,对农业大棚及其看护房要全面查。自然资源分局及时向农业农村局提供土地利用现状为设施农业用地的地块信息。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图斑和国土云等信息,迅速组织人员力量对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查、眼见为实、手触为真、不留死角。
(三)坚决整治整改。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照《自然资
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关于辽宁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补充指导意见》《关于辽宁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农业大棚看护房违规问题整改的指导意见》《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自然资规〔2020〕1号),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四)建立工作台账。龙山乡及各村都要建立三本台账:排查台账、问题台账、整改台账,“回头看”工作结束后全部建档留存。
(五)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六)严肃执纪问责。对在“回头看”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七)尽快复耕复垦。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
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
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确保农地农用。
四、明确责任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银州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回头看”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回头看”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
(二)压实责任抓落实。龙山乡政府承担实施“回头看”的主体责任,乡长是第一责任人,龙山乡各村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各村书记是具体网格负责人。
(三)部门协同推进。成立五个排查工作组,每组由农业农村局1人、自然资源分局1人、龙山乡2人组成,组长由龙山乡副科级领导担任。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回头看”专项行动,龙山乡落实主体责任具体负责“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问题排查工作,农业农村局负责数据汇总,自然资源分局负责提供设施农业图斑信息和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整治整改工作。公安部门、宣传部门等要根据职责优势,积极配合开展工作,全力保障“回头看”落实落地,见到成效。
五、具体工作安排
(一)全面排查。从即日开始,利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全面排查。一是对第一轮“大棚房”问题的69栋违规整改的重新排查一遍,主要排查问题是否整改到位,人员由三家单位参与第一次银州区“大棚房”专项整治工作的3名同志参加。二是龙山乡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对辖区内农业大棚及看护房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的“大棚房”问题形成具体表格,上报到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专班办公室。三是在自然资源分局接收到设施农业图斑后,继续由三家单位成立的五个排查工作组对照图斑入村排查,由排查组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认定。7月15日前,形成设施农业网格化动态管理台账和排查问题台账。
(二)坚决整治。从7月16日开始,利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集中整改整治。为及早消灭问题隐患,排查和整治整改工作可同步进行。自然资源分局要根据排查情况,精准施策,对问题导向清晰的要立行立改。对所有违法违规问题要逐一建档立册,全部消号,不遗留除后患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整治任务。
(三)形成总结。8月15日前,由龙山乡验收、区农业农村局全面复查,8月20日前,形成专题报告,报区政府审定。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属地责任。严格属地管理,龙山乡政府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将“回头看”列入地方党委政府重要的议事日程。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切实履行职责。把排查和整治贯穿“回头看”全过程,深入查、彻底查。在实际工作中,要讲究方式方法,把握政策,询问情况,依法依规,严格标准,妥善兼顾合理权益,避免工作简单化,一刀切。
(四)严肃督导问责。区政府将根据工作各时间节点要求,组织开展督导督察和重点监督,保障“回头看”顺利实施完成,对各部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情况进行通报,必要情况提交相关部门。
(五)接受社会监督。在“回头看”期间,区农业农村局和龙山乡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舆论监督。
银州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专班办公室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24-74152397。电子邮箱:yzqnfj@163.com。
附件:1.银州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专班
2.银州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排查组名单
附件1
银州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专班
总负责人:张大伟 区政府代区长
负 责 人:姚百福 区政府副区长
佟 广 区政府副区长
责 任 人: 方继勇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杨 日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申铁臣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兴德纯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裴 斌 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高建军 银州公安协调办主任
郭 瑞 龙山乡人民政府乡长
银州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兴德纯兼任。
附件2
银州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排查组名单
一组:组长:于延龙
组员:阎月洋、张楠、白岩
排查:园艺村
二组:组长:李泽军
组员:张天驰、赵莹、王美娇
排查:地运所、柴河东、柴河西
三组:组长:计楠
组员:朱玉同、李翔、张猛
排查:七里屯
四组:组长:简兆启
组员:宋丽敏、李阳、刘妍
排查:东辽海、西辽海、英城子
五组:组长:王维金
组员:张维多、汪春明、冯志诚
排查:前后八里、牛岗子
一、出台背景
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巩固“三农”治理成果,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铁岭市银州区深刻理解耕地保护的大背景大道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出台了《银州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编制依据
全面落实国家“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要求,按照《关于印发银州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银州区实际情况编制本方案。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核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情况。对照2019年“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台账,对排查发现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情况逐一核查,重点查看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
(二)排查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对龙山乡备案的设施农业项目要全面查,对土地利用现状图中现状为设施农业用地的地块要全面查,对农业大棚及其看护房要全面查。自然资源分局及时向农业农村局提供土地利用现状为设施农业用地的地块信息。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图斑和国土云等信息,迅速组织人员力量对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查、眼见为实、手触为真、不留死角。
(三)坚决整治整改。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关于辽宁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补充指导意见》《关于辽宁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农业大棚看护房违规问题整改的指导意见》《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自然资规〔2020〕1号),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四)建立工作台账。龙山乡及各村都要建立三本台账:排查台账、问题台账、整改台账,“回头看”工作结束后全部建档留存。
(五)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六)严肃执纪问责。对在“回头看”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主动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七)尽快复耕复垦。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