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银州区私搭乱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通知
发文机关: 银州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4-29 00:00:00
标  题: 关于印发银州区私搭乱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铁银政办发〔2019〕18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29日
文件 file

龙山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银州区私搭乱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十届区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

  

  银州区私搭乱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严肃性,切实改善城市形象和人居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遏制住城市建成区内私搭乱建行为产生,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的生态、生活、生产空间。通过治理,私搭乱建管控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群众生活更加安全、方便、舒适。

  二、工作目标

  坚决遏制新增,逐步消化存量。采取强有力措施,严防、严控私搭乱建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所有私搭乱建行为一经查实,必须严肃查处,不开后门、不留死角,确保公平、公正。既要杜绝不法得利,也要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宣传私搭乱建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形成舆论攻势。在整治工作期间,有条件情况下邀请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客观、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私搭乱建整治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效,营造有利于整治工作的舆论氛围。

  三、组织机构

  成立银州区私搭乱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区长陈铜泉担任,副组长由综合执法分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财政局、住建局、规划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银州公安协调办、司法局、信访局、文旅广局、城市发展服务中心、龙山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执法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军同志兼任。

  四、工作职责

  综合执法分局:牵头负责私搭乱建整治工作,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协助区政府召开工作联席会,对私搭乱建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依法查处。

  财政局:负责将私搭乱建整治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做好有关资金保障工作。

  住建局: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施工项目和无证施工队伍;负责依法查处违法设计、施工、监理行为并列入诚信档案。

  规划分局:负责做好城区内私搭乱建是否经过规划审批事项的认定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已发放营业执照的配合相关部门责令变更登记住所(地址)。

  银州公安协调办:负责对单位及个人阻碍公务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保证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负责维护拆除现场秩序,依法打击妨碍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

  司法局:负责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以及复议准备工作,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信访局:负责做好整治工作涉及的信访维稳工作。

  文旅广局:负责私搭乱建整治工作宣传,组织新闻媒体做好治理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及时报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公开曝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浓厚氛围。

  城市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私搭乱建情况的排查摸底,积极开展整治行动。

  龙山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现有私搭乱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总数并建立台账。

  五、工作要求

  (一)对新增私搭乱建“零容忍”。建立由乡(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和相关部门组成的巡查网络,制定巡查管控方案,划定责任单位和责任区域,严控新增私搭乱建行为,凡是当年发现的当拆新增私搭乱建行为,当年必须拆除。

  (二)全面排查现状私搭乱建。根据《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城市建成区现有私搭乱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总数并建立台账,明确治理目标,定期销账。

  (三)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要根据实际情况,准确认定各类私搭乱建行为,依法予以责令停工、限期改正、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并处罚款。对于应给予行政处分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四)建立健全私搭乱建举报制度。要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问题,举报私搭乱建行为。要做好举报记录,及时处理举报的问题,并将办理情况反馈举报人。

    会议链接:《十届区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纪要》

解读 unscramble

一、制定背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城乡规划条例》《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08)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住宅小区和街巷私搭乱建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私搭乱建违法行为,实现遏制增量、递减存量,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方法

进一步发挥日常巡查、物业管理及群众监督举报和集中强制拆除相结合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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