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政府 www.tlyz.gov.cn
|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银州区“门前五包”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山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现将《铁岭市银州区“门前五包”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
(此文公开发布)
铁岭市银州区“门前五包”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推进“城市管理年”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区市容市貌和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加快推进创建省级卫生城区,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101号令)、《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75号)和《辽宁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87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城市管理年”工作和创建省级卫生城区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行“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夯实城市管理基础,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和增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自觉性,创造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门前五包”责任制,使城区所有街道卫生、秩序、设施状况明显改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停乱摆、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破坏公物、损坏绿化、违章占道等不文明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城市管理、自觉保护环境、遵守秩序、爱护设施,共同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任务
“门前五包”是指“包净化、包绿化、包亮化、包美化、包秩序”,责任区域范围是指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户等门前垂直至路沿石边的台阶、空旷地、人行道等区域。责任单位门前为包干地段,以单位临街外墙墙基到人行道路沿石为宽度,以左右毗邻单位界线为长度。具体范围由区住建部门界定,做到责任范围明确,不留空白地带。
(一)包净化:责任区内环境整洁,随脏随扫,保证责任区内无纸屑、果皮、烟头,无积水、积雪、积冰,严禁将生活污水随意倾倒至井篦中,严禁将生产、生活废弃物堆放在路边,做到集中存放、有序处理。
(二)包绿化:保护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维护绿化设施;禁止攀折花木、践踏草地,做到树木无钉、无挂、无晾晒衣物;严禁向树坑、绿地内倾倒垃圾、污水和堆放杂物。
(三)包亮化:店面的户外牌匾广告、亮化设施做到无损毁、字迹清晰、完整。发现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污浊、腐蚀、损毁应及时修饰。
(四)包美化:责任单位的建(构)筑物、门面、墙体、栏杆的装饰,保持整洁美观;门前踏步、硬覆盖保持完好;责任区内无乱贴乱画,发现乱贴乱画者及时制止和举报并清除。
(五)包秩序:责任单位不得违法搭建建(构)筑物及棚、亭、厦,无店外经营、店外加工、乱堆乱倒、乱搭乱挂,无占道经营现象,不得使用超过规定噪声标准的高分贝设备招揽顾客等现象。
四、工作职责
(一)监督职责
区爱卫办负责指导“除五害”工作,做好指导培训。
区民政局负责售卖祭祀用品行业的监管,确保祭祀期间各商铺认真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综合执法分局负责监督检查各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业户自觉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情况;对未及时履行的进行及时督促,对拒不履行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通过电视曝光等形式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查处。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配合区住建局负责做好各商户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对不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的商户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区卫生健康局要做好各医疗机构履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督导工作。
龙山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配合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做好城区内“门前五包”范围以外的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保障职责
1.银州公安协调办要协调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在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中出现的暴力抗规、妨碍执法等违法行为,确保“门前五包”工作稳步推进。
2.区财政局要列支“门前五包”专项管理资金,用于日常监管、培训、宣传等。
3.区文化旅游和广电局要对“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做好跟踪。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统一领导
为确保“门前五包”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成立铁岭市银州区“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
龙山乡、各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多沟通,认真总结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发挥村屯、社区网格化作用,确保“门前五包”得到有效落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
区政府将通过组织考评、建立监督机制,把行业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意见箱,广泛接受投诉监督。
一、文件依据
为推进“城市管理年”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区市容市貌和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加快推进创建省级卫生城区,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101号令)、《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175号)和《辽宁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87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门前五包”责任制,使城区所有街道卫生、秩序、设施状况明显改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停乱摆、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破坏公物、损坏绿化、违章占道等不文明行为得到有效整治,努力营造人人参与城市管理、自觉保护环境、遵守秩序、爱护设施,共同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统一领导
(二)加强协调配合
(三)加强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