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银州区建设小微企业名录促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通知
发文机关: 区政府 成文日期: 2020-07-13 00:00:00
标  题: 关于印发银州区建设小微企业名录促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铁银政办发〔2020〕5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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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银州区建设小微企业名录促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山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现将《铁岭市银州区建设小微企业名录促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月7月13日

  (此文公开发布)

  铁岭市银州区建设小微企业名录促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全省小微企业名录促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辽政办发[2016] 12号)、《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建设小微企业名录促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铁政办发[2016] 49号),加快小微企业名录建设,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的全面落实,切实解决我区小微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支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提高小微企业“成活率”和生存质量,巩固商事制度改革成果,有效解决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突出小微企业名录的整合功能和便民特点,进一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扩大就业和改善民生。

  (二)基本原则

  集中公示、全面及时。对各有关部门出台的各类扶持政策,要全面及时集中归集、统一分类、集中公示。

  精准扶持、公开透明。对申请各有关部门扶持政策进行精准导航,有效归集、公示各类扶持政策的实施信息。

  政府组织、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推动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工作。

  (三)主要目标

  依托全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借助其权威的企业基础信息源和巨大访问量优势,通过集中宣传、公示扶持政策及实施信息的窗口和平台,为广大小微企业提供了解、申请、查询相关政策措施的便捷通达,提高扶持政策的知晓度、透明度及实施的精准度。

  二、主要任务

  (一)集中公示扶持政策

  对我区涉及小微企业的各类现行扶持政策进行梳理归纳,通过全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扶持政策集中公示”板块,全面及时向社会公示,提高扶持政策的知晓度。(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区残联、区财政金融审计服务中心等部门)

  (二)建立扶持政策导航

  对我区涉及小微企业的各类扶持政策,按照财政资金支持、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进行分类,通过全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申请扶持导航”板块,简明展示核心内容及办理流程,方便小微企业知晓、享受相关扶持政策,提高政策实施精准度。(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区残联、区财政金融审计服务中心等部门)

  (三)集中公示扶持政策实施信息

  对我区享受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名称、享受扶持政策内容、实施扶持政策部门、实施扶持政策日期等,通过全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企业享受扶持信息公示”板块向社会公示,接收社会公众监督,提高扶持政策实施透明度。(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区残联、区财政金融审计服务中心等部门)

  (四)参与建立全省小微企业库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号)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国家统计局《金融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 309号,依据企业年报信息和新设立企业注册资本(出资额)等,在全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小微企业库”板块,参与建立全省小微企业库。(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五)做好小微企业统计分析

  对全省小微企业库中涉及我区的小微企业行业、注册资本(出资额)、享受扶持政策等进行统计,综合分析我区小微企业发展状况、经营情况、行业分布政策效果等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三、具体要求

  (一)及时公示扶持政策和扶持申请导航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将本部门负责制定及实施的,涉及扶持小微企业政策的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连同相对应的扶持政策申请导航(2017年至今),在相关政策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自接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全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及时公示企业享受扶持信息

  按照“谁实施、谁公示”的原则,自扶持政策落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本部门对小微企业实施的扶持政策信息,通过全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企业享受扶持信息公示”板块向社会公示。

  (三)及时报送要闻、动态信息

  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部门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要闻、动态,办公室收到信息5个工作日内通过全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向社会发布。

  (四)落实小微企业名录数据下载应用制度

  根据本部门实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扶持政策工作职责,定期不定期的登录辽宁小微企业名录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通过“小微企业名录”子系统“小微企业登记注册告知”栏目,及时查询下载本行政区划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录信息,以查询下载的名录信息为参考,实施本部门负责落实的相关扶持政策。并且按季度,向本地区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小微企业名录数据下载应用情况,即报送《银州区政府部门小微企业名录数据下载应用情况》统计。各有关部门开展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及时报送银州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解读 unscramble

一、文件依据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全省小微企业名录促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的意见》(辽政办发[2016] 12号)、《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建设小微企业名录促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铁政办发[2016] 49号),加快小微企业名录建设,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的全面落实,切实解决我区小微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目标

依托全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借助其权威的企业基础信息源和巨大访问量优势,通过集中宣传、公示扶持政策及实施信息的窗口和平台,为广大小微企业提供了解、申请、查询相关政策措施的便捷通达,提高扶持政策的知晓度、透明度及实施的精准度。

三、主要任务

  (一)集中公示扶持政策

       (二)建立扶持政策导航

  (三)集中公示扶持政策实施信息

    (四)参与建立全省小微企业库

       (五)做好小微企业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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