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岭市银州区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胡爽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
胡爽同志并铁岭市银州区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的规定,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10月18日起,对你单位原党组书记、局长胡 爽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和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含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苏展
审计组主审:李辉(廉政监督员)
审计组成员:雍琪、刘振海、胡威
附件:1.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2.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