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视 公 告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十一巡视组于3月28日至6月13日对银州区开展常规巡视,同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常规巡视
1.信访受理对象。银州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银州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
2.受理内容。主要受理反映巡视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
主要受理反映本地区及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银州区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置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征求意见箱,开通信访联系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邮政信箱:铁岭市2302信箱
电子邮箱:XSZ2023YZQ@163.com
征求意见箱:银州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正门北侧
信访联系电话:156/6885/1033
巡视组受理电话的时间:8:30—17:00(工作日)。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5日17时。
省委第十一巡视组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