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023-0000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银州区人民政府部门 成文日期: 2023-10-23 00:00:00
 标  题: 公 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10-23

公 告

来源:银州区人民政府部门 时间:2023-10-23

  为了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依据《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我局决定对银州区内两处违法广告设施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清理的范围是:

  1、岭东街与福利院巷交叉口东50米,益春药房(文荟店)上方的楼顶广告牌。

  2、文化街35号楼前路旁设置的写有“银州区城市书房”的落地广告牌。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上述违法广告牌所有单位或所有人须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由铁岭市银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铁岭市银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