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武装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xls
2018年市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参考文本.doc
2018年市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格式 - 2.xls
附件:1
部门决算公开情况细则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解放军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武装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人民解放军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武装部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中国人民解放军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武装部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人民解放军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武装部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民兵预备役的组织建设、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提高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政治素质;
(二)协同部队、武警搞好军警民联防,完万战备值勤任务;
(三)组织民兵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执行平暴治乱任务,保持社会稳定;
(四)负责辖区内兵役登记、征兵工作和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战争动员潜力调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战时兵员动员各项准备工作;
(六)战时负责组织实施兵员动员和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等任务;
(七)负责对民兵干部培训、考核、任免、教育和使用,不断提高民兵干部队伍素质;
(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退伍军人的接收安置、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和拥军优属工作;
(九)负责民兵武器装备管理和组织民兵维护军事设施;
(十)负责组织发动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精神和物质文明建设,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人民解放军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武装部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和下属单位决算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家。
第二部分 中国人民解放军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武装部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当年收入合计10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1.4万元。2017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7年部门累计可用收入总计101.4万元。
2017年当年总支出10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功能科目支出101.4,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01.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功能科目支出101.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41.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
0万元,公务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2016年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增减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比(上年)增减0万元。公务用购置及保有量4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0次、人数0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武装部机关
运行经费支出1.86万元,比2015年增减-2.45万元,增幅-56.91%,主要原因是个人取暖费列支到了人员经费里、公车改革减少车辆运行费支出以及节约日常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武装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辽宁省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武装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 四 )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当年收入101.4万元,2016年当年收入111.68万元,较上年减少10.24万元。主要原因是个人取暖费填列在人员经费里以及节约日常开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7.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8.“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