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旅游市场和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我局专门开展本次旅游经营场所专项检查。
检查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2013年4月25日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修订,2016年11月7日公布)、《旅游行政处罚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38号,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
被检查单位:通过抽查比例要求,随机抽选,最终确定抽查企业为辽宁凯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检查时间:2023年2月20日
检查人员:通过随机抽选,确定检查人员2名,分别为:陈安一、李鑫。
检查内容:1.旅行社的经营行为;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检查结果:2023年2月20日,银州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执法人员陈安一、李鑫在出示执法证件后,对辽宁凯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检查未发现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