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当地户籍,有条件的地区可放宽为具有我市户籍且持有当地居住证。
(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低收入家庭标准。
(三)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
三、申请程序
自2022年8月起,我区城乡低保审核确认权限已下放至各乡街开展。
低保审批实行乡镇(街道)受理、审核,审批负责制。共分为7个程序,即:个人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如必要时需要)、审核确认、结果公示、区民政主管部门备案、资金发放。
四、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706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6420元/年,该标准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五、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
2、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书面声明。
3、家庭及家庭相关成员(包括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及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经济状况核查委托书。
4、家庭及家庭相关成员户籍、身份、劳动能力状况、收入、财产等有关证明材料。
5、有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城乡居民基本社会保障性支出以及因病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下非义务教育在校学生教育费用、灵活就业人员因在异地打工期间增加生活成本等刚性支出的,需要一并提供。
六、办理时限
低保审批时间是从乡镇(街道)正式受理低保申请之日起,城市低保在30个工作日,农村低保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实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七、服务咨询电话
银州区民政局:74186016
工人街:72880023 柴河街:72808002
铁西街:74155299 铜钟街:74155265
红旗街:72808050 岭东街:72808030
辽海街:74155324 龙山乡:72872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