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银州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山乡人民政府:
为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联合制定了《2023年银州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银州区农业农村局 银州区财政局
2023年5月15日
2023年银州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区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工作,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农〔2023〕87号)和《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铁岭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铁岭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市农〔2023〕7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现阶段党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广大农户,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龙山乡要充分认识补贴政策的重要意义,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总目标,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底线,以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为原则,切实落实“藏粮于地”战略部署,有效保护耕地,筑牢粮食安全根基。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
二、政策内容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补贴依据。向农民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依据:一是按照第二轮家庭土地承包合同面积作为补贴依据;二是未实行家庭承包的,可以村台账为依据向农民发放补贴资金。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支出主要用于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对非农征(占)用耕地、以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以及辅助设施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我区确定“成片”标准为60亩)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机动地、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依据全区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规模计算补贴标准,实行全区统一标准。
三、资金发放程序
为提升补贴资金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实效性,补贴申请须在铁岭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平台录入申请数据,经平台审核无误后,方可通过“一卡(折)通”发放。具体程序为:
(一)基础数据申报核实。补贴对象向所属村委会申报当年补贴基础数据,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等。村委会对本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基础数据进行核实汇总,向乡政府申报。乡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委会报送的补贴基础数据进行核实确认并汇总,形成当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库。
(二)基础数据村级公示。当年基础数据库形成后,乡政府组织村级公示,主要公示补贴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明确补贴依据、补贴范围,并注明区、乡投诉电话,加盖乡政府和村委会公章。每个自然村张贴公示地点不少于5处,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对群众有异议的基础数据,要立即核实并更正,确保基础数据准确无误。
(三)基础数据汇总报送。基础数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龙山乡汇总,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程序合规性进行审核并负责,及时将审定后的本乡的基础数据以正式文件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申报(纸质版和电子版)。
(四)补贴资金发放。补贴基础数据确认后,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根据本区域补贴面积和省下达的补贴资金规模核定全区统一补贴标准。由乡政府将补贴基础新型录入“一卡通”系统,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通过“一卡通”系统审核后提交代发金融机构,并向代发金融机构拨付补贴资金,代发金融机构按“一卡通”管理要求及时、准确发放补贴资金。原则上每年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打入农民的银行卡(存折)中。
(五)补贴发放结果公开。补贴资金发放完成后,由乡政府组织村对补贴标准、分户补贴金额等进行第二次公示,每个自然村公示地点不得少于5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有关补贴政策落实的各种文字、图片和影像等原始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资料齐全完整可查。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主体,加强组织领导。银州区成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及龙山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合力落实好补贴政策。
(二)明确分工,分级落实责任。各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分工,保障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龙山乡提供的数据统计核实、汇总以及方案制定等工作;财政局负责审核、拨付补贴资金,会同代发金融机构及时发放补贴资金,加强“一卡通”系统管理;代发金融机构主要负责及时向补贴对象发放补贴资金,及时向区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通报补贴发放进度。
(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龙山乡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将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宣传到村到户,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策透明度。要强化政策解读。要公开咨询热线电话,及时解答农民群众的政策疑问,确保群众充分了解补贴政策内容。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重点明确补贴政策与耕地地力保护责任相挂钩的任务要求,有效调动农民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享受补贴农民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要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
- 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补贴政策。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要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政策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补贴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堵点。强化指导与督促,推动补贴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户。要严格落实政策要求,严禁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纳入补贴范围,要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坚持日常监管和重点抽查相结合,严防“跑冒滴漏”,对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明确责任,落实保密安全措施。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和龙山乡要指定专人,落实责任,负责管理耕地地力保护政策相关的文件及补贴数据信息,加强保密安全教育,增强保密安全意识。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补贴数据传输安全保密,有效防止发生补贴数据中涉及农民个人信息泄露问题。
(六)按照时间节点上报材料。
龙山乡于6月15日前,将核实确认后的补贴面积上报区农业农村局,上报文件要说明补贴面积与2022年相比增减变化的原因、补贴面积明细表和补贴面积核实汇总表。
附件:2023年银州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领导小组
附件
2023年银州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农民利益的民生工程,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农
业农村发展稳定。为了圆满完成银州区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成立2023年银州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大伟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龙 飞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曹志广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孙 野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吉 丹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继锋 区财政局农财股负责人
李泽军 龙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孙野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