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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银州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政策依据】《银州区2023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6-23

【政策依据】《银州区2023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

来源:银州区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06-23

  银州区农业农村局 银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银州区2023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山乡:

  为贯彻落实《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年)》,按照《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铁岭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铁岭市2023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区保护性耕作实施工作,促进黑土地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联合制定了《银州区2023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银州区农业农村局        银州区财政局

                            

  2023年3月27日

  银州区2023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年)》,按照<铁岭市2023年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循序渐进、扩面提质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引导,通过政府与市场两端发力,农机与农艺深度融合,科技支撑与主体培育并重,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并举,稳产丰产与节本增效兼顾,技术创新与机制创新并行,在我区稳步有序扩大实施面积,持续增强黑土地保护效果,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和实施区域

  2023年全区计划实施保护性耕作作业面积3000亩,全部落实到龙山乡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鼓励在计划任务面积基础上增加实施面积,以玉米为重点,兼顾大豆、杂粮等作物,在适宜耕作区域循序渐进、稳步有序扩大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逐步提升作业质量。

  三、主要技术模式和技术质量要求

  (一)主要技术模式

  根据秸秆覆盖地表程度和地理特点,主要推广三种技术类型的6种技术模式。

  1.秸秆大量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技术类型。

  秸秆大量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上茬作物收获时,秸秆粉碎后直接还田均匀覆盖地表。春季播种前或播种的同时进行秸秆归行处理,将播种带秸秆集中到休闲带后,在播种带上进行免耕播种作业;也可不进行任何整地作业,直接进行免耕播种作业。

  秸秆大量覆盖还田少耕播种。上茬作物收获时,秸秆粉碎后直接还田均匀覆盖地表。秋季秸秆还田后或春季播种前对播种带上面的秸秆或根茬进行简单处理后,进行少耕播种作业;也可进行苗带整地播种联合作业。

  2.秸秆部分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技术类型。

  秸秆部分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上茬作物收获时,秸秆粉碎后直接还田,地表覆盖部分秸秆,丘陵坡耕地也可整秆覆盖地表越冬。春季播种前或播种的同时进行秸秆归行处理,将播种带秸秆集中到休闲带后,在播种带上进行免耕播种作业;也可不进行任何整地作业直接进行免耕播种作业。丘陵坡耕地可采用满足作业要求的小型机具直接进行免耕播种作业。

  秸秆部分覆盖还田少耕播种。上茬作物收获时,秸秆粉碎后直接还田,地表覆盖部分秸秆,丘陵坡耕地也可整秆覆盖地表越冬。秋季秸秆还田后或春季播种前对播种带上面的秸秆或根茬进行简单处理后,进行少耕播种作业;也可进行苗带整地播种联合作业。丘陵坡耕地可采用满足作业要求的小型机具直接进行免耕播种作业。

  3.秸秆少量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技术类型。

  秸秆少量覆盖还田免耕播种。上茬作物收获时,秸秆粉碎后直接还田,地表覆盖少量秸秆或根茬,丘陵坡耕地也可整秆覆盖地表越冬。不进行任何整地作业,直接进行免耕播种作业。丘陵坡耕地可采用满足作业要求的小型机具直接进行免耕播种作业。

  秸秆少量覆盖还田少耕播种。上茬作物收获时,秸秆粉碎后直接还田,地表覆盖少量秸秆或根茬,丘陵坡耕地也可整秆覆盖地表越冬。秋季秸秆还田后或春季播种前对播种带上面的秸秆或根茬进行简单处理后,进行少耕播种作业;也可进行苗带整地播种联合作业。丘陵坡耕地可采用满足作业要求的小型机具直接进行免耕播种作业。

  (二)技术质量要求

  行动计划明确的保护性耕作是指在农作物秸秆覆盖还田、免(少)耕播种为主要内容的现代耕作技术。符合行动计划技术要求的保护性耕作应在地表有一定量秸秆或根茬(以下简称秸秆)覆盖,且进行免(少)耕播种作业。免耕播种要求前茬作物收获后至播种作业完成,除深松作业和播种开沟作业动土外,没有任何其他形式的动土作业;少耕播种要求播种作业前或播种作业时可采取条耕(旋)、浅耕、灭茬或耙(碎)混等方式进行耕整地或秸秆处理作业,少耕播种方式土壤耕作强度应比传统耕作方式要小。高质量保护性耕作应做到“多覆盖、少动土”,尽可能增加秸秆覆盖,减少土壤扰动在保障出苗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土壤扰动,鼓励采取免耕播种作业,也可采取播种前或播种同时少量旋耕或浅耙的少耕作业;对于高纬度冷凉地区、土壤黏重区、低洼易涝区和丘陵半山区域,可采取条带耕作、秸秆覆盖垄作、灭茬、浅耕、耙(碎)混等耕整地方式配套苗期深松、中耕、秸秆归行等措施的技术模式,以提高地温,确保出苗质量。

  四、扶持政策

  (一)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实施保护性耕作作业的农机合作社、农机户、家庭农场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愿实施保护性耕作的土地经营者(以下简称实施主体)。

  (二)资金支持

  中央财政从现有渠道安排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补助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主要用于支持保护性耕作作业补助和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建设。

  (三)实行差异化作业补助

  1.划分依据保护性耕作的秸秆覆盖还田环节按照播种前秸秆覆盖地表程度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档为秸秆少量覆盖还田收获后地表留有根茬,秸秆覆盖率在30%以内第二档为秸秆部分覆盖还田,秸秆覆盖率在30%—60%之间。第三档为秸秆大量覆盖还田,秸秆覆盖率在60%及以上。

  2.补助标准积极推进“高质多补”,确保既平稳有序扩大面积,又突出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前茬作物为玉米时,差异化补助按照播种前秸秆覆盖地表程度分为三档,原则上第一档标准对应作业补38/亩,第二档58/亩,第三档90/亩。前茬作物为大豆、杂粮、杂豆、油菜、麦类、花生等作物时,由于秸秆量相对较小,不进行差异化补助,按单一补助标准38/亩执行。

   五、实施程序

  (一)任务落实

  按照工作方案,分解下达目标任务,自上年度秋季收获开始至本年度春耕生产前将保护性耕作作业面积落实到具体实施主体、农户和地块。实施主体在自有耕地(流转耕地)实施作业的,应具有自有耕地或流转耕地的有效凭证;实施代耕作业的,代耕对象要对实施主体实施的作业面积、作业质量和作业价格等情况以有效方式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二)核实验收

  1.全面核实验收。在春季播种结束后,组织开展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全面核实验收。保护性耕作作业后能否达到补助标准以及差异化补助的档次,由秸秆覆盖率来决定。考虑到目前播种机作业时前置摄像头测定秸秆覆盖率相对容易,2023年仍采用播种作业前秸秆覆盖率作为补助判定主要标准。

  实施主体作业结束后,应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申请材料,内容包括:自有耕地(流转耕地)有效凭证、作业验收有效凭证等。验收申请材料不齐全、不完整的,区农业农村局可不予组织核实验收。

  2.确保监管质量。提高信息化作业监测设备安装比例,将其作为作业补助核实验收判定的主要依据,力争基本实现信息化远程监测全覆盖。对于未安装监测设备的作业地块采取人工或第三方进行核验,确定能否达到补助标准及补助档次。建立专门的补助工作实施档案,相关文件资料、信息化平台数据等要完整齐全,留存备查。

  (三)资金兑付

  补助资金实行“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经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兑付。不涉及资金调整的,区农业农村局及时完成项目核查验收并履行相关手续提出资金兑付申请,区财政部门按程序及时足额兑付补助资金。

   六、实施进度

  (一)2022年12月31日前,组织落实保护性耕作实施区域、面积、地块,确认实施主体,组织开展秸秆覆盖还田作业、保护性耕作作业机具配备、检修调试、远程监测终端设备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及宣传发动等工作。

  (二)2023年7月31日前,建立台账,完成作业合同签订等工作。组织开展春季免、少耕播种作业,完成作业补助项目验收工作。 

  (三)2023年9月30日前,区财政部门完成作业补助项目资金兑付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主导、上下联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各方力量,配套工作经费,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明确实施区域、主推技术模式、实施面积、补助标准、实施进度和保障措施等。

  (二)加强政策协同。加强与黑土地保护工程、秸秆综合利用、农机深松整地等有关政策的衔接配合,推动政策同向用力、整体联动,厘清不同政策实施边界和范围,适宜区域要严格按照行动计划明确的保护性耕作定义开展技术推广应用。

  (三)加强技术服务。强化跟踪指导服务,提高作业质量,确保播种质量和出苗率。鼓励同一地块技术应用连续实施,提升实施质量和应用效果。鼓励服务组织跨区开展作业,提高机具装备使用效率,扩大技术应用面积。

  (四)加强监督管理。严格实施过程管理,坚决防止虚报补助作业面积、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问题发生,确保专款专用,补助资金要及时足额拨付,杜绝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渠道持续深入开展科普宣传和政策宣讲,做到实施区域全覆盖,促进技术和政策进村入户,激发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开展保护性耕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保护性耕作成效明显的推广应用先锋人物进行宣传表扬,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