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粮食类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贷款贴息补助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铁岭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粮食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通知》铁市农【2020】78号文件精神,为支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心从事粮食生产,缓解生产过程中资金短缺问题,实行先带先得、总量控制。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贴息比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20年1月20日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20个基点(4.35%)执行。2020年 10 月14 日农业农村局通过党组会审核通过,确定1个符合贴息条件的经营主体,因该企业资金提前还款,贷款贴息实际金额是1.4万元整。2021年4月16 日通过市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现对项目贷款贴息需求统计表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向清河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王尔钧 联系电话:024-72180128
附件:项目贷款贴息需求统计表
铁岭市银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16日
项目贷款贴息需求统计表
填报单位:铁岭市银州区区农业农村局
序号 |
主体名称 |
土地流转面积(亩) |
贷款银行名称 |
银行 已放 贷款 金额 (万元) |
贴息时间(月) |
贴息金额(元) |
实际 贴息额 (元) |
联 系 人 |
1 |
铁岭市海峰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
1100 |
中国农业银行调兵山支行 |
50 |
12 |
22000 |
14000 |
张 海 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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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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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12 |
22000 |
1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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