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州区人民政府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Yinzhou Municipality

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铁岭市银州区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督查方案》

来源:银州区市场局 时间:2023-02-28

  铁岭市银州区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督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全面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专项督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日。督查频次一般每年1次。

  二、督查对象

  一)乡、村两级包保干部。

  (二)全区C、D级包保主体,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为重点。

  三、督查方式

  区食安办成立督查组,组成人员由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专班人员组成。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同时现场结合督查清单的方式,对7个街道1个乡开展专项督查。

  四、督查内容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情况

  1、建立包保主体台账情况。对本行政区域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分布、规模、业态进行全覆盖摸底调查,并汇总形成本级包保主体台帐。

  2、建立包保领导干部责任清单情况。在建立完善包保干部名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与C、D各等级包保主体对应包保关系,建立包保领导干部责任清单。

  3、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情况。负责C、D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包保领导干部同本级党政主要领导签订承诺书情况。

  4、建档备案情况。“属地责任模块”运行前,乡(街道)级是否将承诺书、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报区级食品安全办存档备案;村(社区)级承诺书、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是否报上一级存档备查。“属地责任模块”上线后,重点督查各级是否将承诺书扫描或拍照上传存档、督导情况、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按要求填报。

  5、各级包保领导干部是否按照规定频次落实对所有获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进行督导,对于督导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记录并反馈至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情况

  1、2022年11月底前,达到《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五条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是否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建立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区食安办将成立督查组,对乡(街道)级 “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认真下沉一线,对照督查清单要求,逐项检查工作落实情况,逐一反馈存在问题。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员梳理汇总情况,整理督查清单,形成书面材料,交区局食品协调科备案。

  (二)督查期间,督查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注重工作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根据督查结果,对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并视情通报,同时记入督查工作问题台账、跟进整改情况、验收复核销号。

  (三)乡(街道)要参照区级成立督查组,负责对村(社区)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