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银州区市场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行政检查】《关于印发2023年银州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4-21

【行政检查】《关于印发2023年银州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

来源:银州区市场局 时间:2023-04-21

  铁岭市银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银州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

科、所、银州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 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据《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铁市[2023]7)和全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部署,银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2023年银州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体原则

  紧紧围绕铁岭市食品安全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统一制定计 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报送、统一结果利用;以问题为导向,常规抽检与专项抽检结合,聚焦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品种、项目和区域;优化三级抽检分工,各有侧重,减少重复抽检;强化检管结合,运用实施食品抽检发现严重风险快速应对机制,提升食品抽检工作质量;进一步明确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 抽检功能定位着力增强食品抽检针对性、有效性和系统性;充分发挥食品抽检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雷达”作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 抽检任务

  2023年,银州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648批次(包括食用农产品任务247批次)。抽检监测任务达到3批次/千人。监督抽检项目参照辽宁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组织实施;按上级要求原则上不开展风险监测,确有需要的,应经省局同意。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指导,落实“两个责任”。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按照省局制定的全省抽检任务清单,明确三级分工,合理安排调度食品抽检  任务、统筹安排常规抽检和专项抽检。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全链条、全流程、全过程监管理念,深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 理责任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压实抽样检验、信息公布、 跟踪抽检和核查处置责任。及时将食品抽检发现的相关风险隐患,通报涉事食品企业包保干部,推动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化解。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排查风险。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残留、 抗生素、生物毒素、有机污染物、非法添加物质、超限量超范围 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要有针对性的加强风险排查,根据专项整治、“你点我检”、投诉举报、舆情事件等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确定抽检品种项目。要紧密结合日常监管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切实加大高风险生产企业的抽检力度,对已发现问题的食品企业及产品实施跟踪抽检。要紧密结合铁岭市食品安全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强化银州区企业和小作坊生产的食用植物油、肉制品、淀粉制品三类重点品种抽检。要紧密结合全省“铁拳”行动工作方案,对有委托生产、涉嫌疾病预防、治疗及声称保健功能或“降糖”“降脂”“降压”等类似宣传用语、有适宜人群或定量食用的食品,加大抽检监测力度。重点围绕“降糖”“降脂”“降压”等功效和宣传用语开展检测,重点检测是否非法添加非食品原料、非食用物质、药品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银州区抽样涉嫌问题产品不少于5批次。要采用食品补充检验方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潜规则”, 抽检中发现非法添加物质尚无法定检验方法的要及时上报市局,经省局依法 组织研制有关检测方法。加强对辖区内夜市摊点专项检查,开展 “快检进夜市”专项抽检行动,重点对肉类、海鲜等风险高的食品及其相关产品进行抽检,聚焦食品添加剂、微生物、非食用物质、兽药残留等检验项目,及时发现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三)严格均衡抽检,避免重复抽检。我局按市局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及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做到早申请资金、早谋划任务、早启动招标,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从时间、区域、品种上推进均衡抽检。严格执行各级抽检任务清单中“抽检对象”要求,区分中央转移支付任务、市级、县级任务不同抽检对象,做好衔接,避免重复抽检,未纳入中央转移支付、市级覆盖要求的任务,需纳入各县级抽检计划。要落实抽检对象任务清单,避免重复抽检。要在国抽信息系统限定抽样条件和使用抽检系统校验功能,减少预包装食品重复抽检,扩大抽检覆盖范围。

  (四)完善抽检机制,强化检管结合。要指导和规范各种形式抽检分离;落实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陪同抽样要求,对食用农产品不能溯源的被抽样单位开展现场监督检查,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抽检,提升大型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抽检数量比例,提 高食用农产品抽样溯源信息完整率。建立中央转移支付任务未覆盖生产企业停产及恢复生产证明台账。明确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功能定位,充分运用评价性抽检结果。

  (五)确保核查落地,提升处置效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队要加强对核查处置“五个到位”的督促指导。继续开展多批次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回头看”,按要求落实食品抽检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风险快速应对机制,切实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我局任务的异议、复检由组织抽检的局负责受理、调查、认定及系统填报工作。

  (六)细化抽检管理,提高工作质量。避免为单纯提高不合格率反复抽检特定品种和项目。结合食品特点实施全链条抽检管理,持续优化冷冻饮品抽样方式。严格按照分配的任务数量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增加计划的任务数量。突出重点举措,以捐赠方式为主要方式开展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提升和规范工作成效。

  (七)加强预警交流,推进社会共治。以食品安全标准项目和抽检工作为切入点,组织编发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风险提示、 风险解析,制作科普动漫、短视频、抖音等,开展第三方常态性风险交流。加强“互联网+”风险预警交流,组织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深化预警交流区域合作,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八)加强统计分析,强化结果运用。按要求规范填报食品抽检数据,省市县三级联动每月在本地区对不少于7%的食品抽检数据组织抽查,着力提高数据质量;我局要及时汇总并向市局反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等在监管中 的问题,由省局依职责进行部门间通报;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和工作重点,分析食品抽检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深入开展风险预警 交流工作,为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和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九)规范信息公开,加强机构管理。坚持“时、度、效”

  原则和抽检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稳妥公布食品安全抽检结果信息,不得擅自公布地方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要加强对食品抽检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与督促,监督抽检结果要按照“谁抽检、谁公示”原则进行公示,我局抽检结果、风险控制信息和核查处置信息由我局自行公示。监督抽检结果公示后,要及时在国抽信息系统进行标记,我局对本级采购的承检机构进行全覆盖考核。

  • 加强培训教育,强化智慧抽检。加强国抽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后的培训应用,用好食品抽检信息化工作平合,促进食品 抽检工作依法规范化运行,提升食品抽检质量水平。通过组织参加食品抽检技能大比武、开展现场教学培训、录制授课视频等方式,加强食品抽检条线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力求参训人真正学会弄通抽检工作要求,强内功、促提升,不断提高食品抽检工作成效和能力水平。

  市局定期通报全年抽检任务完成、均衡抽检和合格备份样品再利用等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以上食品抽检重点工作要求,将纳入食品安全考核评议范围。按市局要求我局食品抽检计划应于2023年3月20日前报市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由市局统一报送省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