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州区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公共事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的稳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我区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对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先救人、后救物,先控制、后处置”的指导思想,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确保稳定”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学校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作用,及时、妥善地处置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预案》的范围和启动条件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在学校里所发生的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事故包括:
1、学校的建筑物倒塌、楼梯通道拥挤造成学生伤亡的事故。
2、学校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3、学校内建设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
4、学校师生发生的集体急性中毒事故。
5、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6、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
7、学校发生暴力或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8、学校突发传染性疾病等。
《预案》启动的条件是:
1、学校可能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急性中毒)的。
2、经济损失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
3、重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4、虽不属于重大安全事故,但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情况发生突然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5、其他应启动本预案的。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教育局迅速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
(一)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安全办,主要职责是:
1、掌握突发安全事件的全部情况,按指挥部的要求收集、汇总、上报有关情况,传达上级指示精神。
2、负责做好处置事件的具体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
3、负责安排值班,督促检查反馈各组工作落实情况。
4、接待安排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
(二)抢险组:
具体职责:一旦有突发事件发生,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进行现场抢险救灾。
(三)救护组:
具体职责:
1、联系专业医务人员,做好现场临时救护地点、医疗器械、药物的准备工作。
2、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临时救护。
3、对重伤员送医院继续治疗。
4、保护好水、电等设施,保证安全用水、供电。
(四)警戒组:
具体职责:
1、维护事发现场及周边秩序。
2、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3、配合公安部门完成现场保护、线索调查和取证等工作。
(五)后勤组:
具体职责:
1、搞好应对安全事件所需设备、设施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2、安排分配救助物资。
(六)宣传组:
具体职责:
1、掌握事件过程中张贴的口号、标语及散发的传单,积极把握好正确的舆论导向。
2、保证学生家长的知情权,在事件的各个不同阶段,及时向家长及社会通报相关情况。
3、负责媒体采访的接待工作。
4、对网络宣传进行监控。
(七)善后处理组:
具体职责:
1、搞好财产损失的评估和统计。
2、做好受伤人员的慰问安抚工作。
3、做好受伤害人员亲属的接待、沟通和思想工作。
四、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现场指挥部设在事发学校、在市教育局和区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工作。
现场指挥部的具体职责为:
1、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命令、指示。
2、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3、制定、实施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人员抢救。
4、及时反馈现场信息,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向上级应急指挥领导机构提供决策依据。
5、协助做好有关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事宜。
五、学校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1、及时迅速地向区教育局汇报事故的基本情况。
2、组织、协调好相关教职工配合教育局开展受伤人员的抢救、现场的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会治安。
3、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4、配合有关部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5、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做好伤亡师生及家属的善后、安抚工作。
六、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及新闻发布规定
1、学校要在第一时间(10分钟)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的情况报告区教育局,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到市教育局和区政府。
2、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市教育局和区政府。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类别、发生的时间与地点。
⑵、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⑶、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⑷、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⑸、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安全事故不得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4、在事故(事件)原因未查清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相关信息。事故(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及原因由区教育局应急处置指挥部公布。
七、重特大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对策和措施
1、重特大安全事故(灾情)发生后,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实施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抢险救援情况及时向市教育局和区政府汇报。
2、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区政府的领导下,请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3、请公安、交警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好现场。
4、请卫生部门第一时间派出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并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5、事故(自然灾害)发生后,局长要亲自挂帅组织有效的抢险救援工作,把损失降到最低点。同时要认真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引导全体教职员工积极投入到抢险救援工作中去。
八、学校应急预案的制定
1、学校要广泛宣传和普及事故防范、应急处置知识技能,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要时时讲安全,处处保安全,建立健全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建立人防、物防及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体系,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工作职责,并建立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2、按照教育局下发的学校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制度修订、完善切实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调整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抢险救灾队伍。每学期要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紧急救援演练活动,对制订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检验、修订和完善,切实提高学校对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
3、学校每位教职工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心,确保教育的一方平安,确保学校正常教育秩序,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银州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