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州区确认2021年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项目主体的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农市发〔2020〕2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20〕8号),为促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和保障居民食品安全,支持农产品产地建设农产品贮藏保鲜、分级包装等设施。银州区积极落实,经镇、村申报,银州区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审核,确认新增2家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为建设主体实施保鲜冷链设施项目建设,用于储存水产、水果、蔬菜。
铁岭市银州区锦弘水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法人: 姚华一
位于银州区龙山乡 园艺村
铁岭市海峰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法人: 张玉峰
位于银州区龙山乡西辽海村
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9日,如对被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向银州区农业农村局进行监督投诉。
银州区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74152309
银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日